(原标题: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和与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同意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拟向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合肥维信诺 40.91%股权,前述股权对应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已实缴的注册资本 59.60亿元及兴融公司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30.40亿元。本次交易前,维信诺持有合肥维信诺 18.18%股权。交易完成后,维信诺将持有合肥维信诺 59.09%股权,合肥维信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作出预测及承诺,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未能实现部分或全部承诺利润指标,则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经双方协商及确认,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和 2026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292,036.5871万元。
交易完成后,维信诺将合计持有合肥维信诺 59.09%股权。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安排和计划。如未来上市公司计划收购标的公司剩余股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