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1日、2024年9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12人,代表股份203,182,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47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更换公司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及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