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逸飞激光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9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16 除权(息)日:2024/10/17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17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3日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95,162,60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 3,087,416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92,075,19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13元(含税)调整为 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2,075,192×0.13247)÷95,162,608≈0.12817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2817)÷(1+0)=前收盘价格-0.12817元/股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9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