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 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54.602万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 8.43元/股和预留授予 8.5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