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告)
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数量:13.67万份
本次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一、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1)2020年 3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0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0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20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5)2020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6)2021年 7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7)2023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8)2023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9)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4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的基本情况(一)行权数量:13.67万份。(二)行权人数:6人。(三)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四)本次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情况: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授予 的股票增 值权数量 (万份) | 可行权数 量(万 份) | 可行权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股票增 值权总量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尹志尧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 员 | 15.08 | 3.77 | 25% | | 陈伟文 | 中国香港 | 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 7.00 | 1.75 | 25% | | 刘晓宇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5.73 | 1.43 | 25%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 人)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 人)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 人) | 26.87 | 6.72 | 25%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54.68 | 13.67 | 25% |
三、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手续,并将 2024年 10月 9日确定为行权日。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尹志尧,陈伟文和刘晓宇在行权日前 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票增值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本次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 13.67万份,具体费用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