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2024年 2月 18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 2, 314, 287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拟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中期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元(含税)。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192,157,99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 2,314,2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82,808.32元(含税)。
根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前收盘价格为 14.51元/股(2024年 9月 9日收盘价)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51–0.11)÷(1+0)=14.40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2,157,999–2,314,287)×0.11÷192,157,999=0.1087元/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51–0.1087)÷(1+0)=14.4013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4.40–14.4013|÷14.40=0.0090%<1%。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的情形: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4年 9月 9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 14.51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之江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