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每股15.89元的价格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将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调整为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10个交易日内。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