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于 2024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于 2024年 10月 9日下午 14: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0月 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053人,代表股份数为6,669,272,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77%,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6,662,277,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51%;反对 5,020,9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753%;弃权1,973,643股。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