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泰永长征: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现金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 223,192,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1,159,609.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 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23,192,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0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0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0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 --- | --- | | 1 | 01*555 | 黄正乾 | | 2 | 08464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3 | 01**052 | 盛理平 |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周小菡; 咨询电话:0755-86966076; 传真电话:0755-26012050; 电子邮箱:changzheng@taiyong.net;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 F栋 4楼。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泰永长征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