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4-060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56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5|-|2024/10/16|2024/10/16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9月 11日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8,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887,100股后的股份 106,112,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59,423,224.0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6,112,900股×0.56元)÷108,000,000股≈0.55元。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5)÷(1+0)=(前收盘价格-0.55)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5|-|2024/10/16|2024/10/16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正伟、张华勇(证券账户 A2*1)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派发。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504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504元。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4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6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及法务部 联系电话:021-3990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