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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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一章总则
- 制订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党章》等
- 公司成立:1992年,湖南省股份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批准
- 上市: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注册资本:404,817,686元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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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配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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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成为中国一流的现代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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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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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股份
- 股份发行:采取股票形式
- 股份总数:404,817,686股
- 股份增减和回购: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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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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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股东权利: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监督公司经营等
- 股东义务:遵守法律、缴纳股金、不滥用股东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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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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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9名董事,设董事长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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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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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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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职权: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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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3名监事,设主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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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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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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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职权: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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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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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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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解散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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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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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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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情形:法律修改后、公司情况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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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附则
- 释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定义
- 生效: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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