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模塑科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模塑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并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下午2:00在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曹克波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9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61,289,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555%。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