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作为长华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长华集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事项进行了核查。长华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198.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元。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2024年 4月 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