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华集团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款项支付、台账管理、资金置换以及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