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2月26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0月9日,公司将用于剩余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使用期限(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