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再升科技拟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