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8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8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8日 9:15至 2024年 10月 8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 533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波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4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共 244,995,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5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43,597,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7%;反对 926,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1%;弃权 47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2%。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43,412,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1%;反对 969,5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7%;弃权 61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陈英展、梁文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