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玛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332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5|-|2024/10/16|2024/10/16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9日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750,52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2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60,964,451×0.332)/861,714,975≈0.3317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317元/股)/(1+0)=前收盘价格-0.3317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5|-|2024/10/16|2024/10/16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张剑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2元人民币;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988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988元。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 A股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988元人民币。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332元人民币。
五、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39.12元/股调整为 38.7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