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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 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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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决定》,因公司在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的EPC收入、成本追溯调整导致此前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杨成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廖雪林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如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厦门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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