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 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3,579,5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53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何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宝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 票数 132,398,780 比例(%) 99.1160 票数 837,797 比例(%) 0.6271 票数 342,930 比例(%) 0.256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9,002,807 88.4055 837,797 8.2269 342,930 3.367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 1项议案,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无; 3、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佳隆,徐双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