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制度包括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同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制度涵盖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等内容。沟通方式包括官方网站、上证 e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公司应为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提供便利,不应使来访者接触到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回应、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公司应当主动关注上证 e互动平台收集的信息以及其他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充分重视并依法履行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信息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指派并授权专人及时查看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予以回复。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制度还规定了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并鼓励参加相关培训。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