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元琛科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获得如下批准及授权: -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6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7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为76人,授予价格为3.78元/股。

经核查,公司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满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元琛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