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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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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了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行为的规定,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义务、董事会的职权、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流程、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决议须有超过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的董事投同意票方能通过。董事与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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