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苑东生物:子公司管理制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以及公司的运作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办法,并加强自律性管理,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先履行公司的相关人事任免程序。子公司人力资源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会计制度。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子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