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苑东生物: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可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若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可暂缓披露;若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上市规则》披露可能导致违法或损害利益的,可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符合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且公司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的条件。公司应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慎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如出现泄露、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交易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对于不符合规定办理暂缓、豁免业务或未及时披露信息的情形,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及修改,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