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公司应当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日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其他事项。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审议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