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