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天臣医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3-25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四年九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法律意见书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号——日常信息披露》以及《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就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故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
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 8月 29日,公司披露《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 9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利润分配方案。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臣医疗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