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编号:汉坤(证)字[2024]第 37094-4-O-2号致: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10:00在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包括10项子议案,每项子议案均获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