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4,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14,365,874股的0.4618%。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9人,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4,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18%。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39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对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均已满足《2022年激励计划》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行权及解除销售条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