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双元科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的比例为0.92%,并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2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543,996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58,598,7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52,860.45元(含税)。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9月4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47.30元/股。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47.0380元/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47.0404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051%,小于1%。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