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金宏气体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金宏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为投资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金额30,292.08万元,拟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376.3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及北京金宏自筹。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包括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及拥有优秀人才储备及项目经验。项目风险分析包括外部宏观环境变化、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管理计划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