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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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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7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0|-|2024/10/11|2024/10/11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716,787,74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1,689,023.87元(含税)。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五位股东的普通证券账户持股部分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 对于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对于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计算后自行缴纳。 对于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 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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