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是按照政府部门统一调整执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可以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