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