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致: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1.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25日。
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为4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1.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3.本次预留授予的条件均已经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