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9月))
为提高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事务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积极回应、真诚沟通,客观公正、增强信任,系统运作、化险为夷。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为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事务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的处置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