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土盛))
肖土盛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 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参加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 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不是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
- 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 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
- 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人员。
- 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郑重承诺:
- 清楚独立董事职责,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职。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 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持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