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支行申请人民币 13亿元额度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利率为 2.9%(一年期 LPR-45BP),该笔贷款用于“ 津滨保(挂)2023-19号地块” 住宅项目开发建设使用。天保房产拟以该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为天保房产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亿元,保证期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与工商银行空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保房产向该行申请人民币 13亿元的三年期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2,504.8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5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