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规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定义,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制度还明确了股份变动需遵守的法律法规、承诺履行、禁止转让的情形、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内容。
此外,制度还规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比例、离婚分割股份后的减持规定、禁止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及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等内容。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身份信息,并在股份变动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制度还规定了减持股份的报告和披露要求,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的参照执行条款。对于违反规定的,将由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处罚。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