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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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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常乐公司一期 4×1,000 MW调峰火电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发电,二期 2×1,000 MW扩建项目预计 2025年下半年投产。常乐公司一期为祁韶直流的配套调峰火电项目。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常乐公司一期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5,759.80小时、6,237.07小时。常乐公司一期绝大部分所产电力通过国家电网送至湖南省,少量电力供应甘肃省及周边省份。收益法评估中基于《2024-2028年甘肃电投常乐电厂送电湖南交易价格协议》,按照 5,000小时预测 1-4号机组未来的发电利用小时。评估中考虑到 2025年湖南火电扩建、2026年宁电入湘工程的投产,预计湖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后续综合电价。常乐公司二期 2×1,000 MW扩建项目定位为甘肃省内调峰电源,收益法评估中预测 2027及以后年度 5-6号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将保持 4,000小时。

作为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重点电网工程,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祁韶直流)于2015年开工建设,输电线路全长2,383千米,从甘肃省酒泉出发,途经陕西、重庆、湖北等省市,最终进入湖南,于2017年建成投产。根据甘肃省发改委2017年1月作出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6〕718号),同意建设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常乐公司1-4号机组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16〕127号文件要求建设的祁韶直流配套调峰火电项目。

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后,标的资产形成了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模式。202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电量电价回收变动成本、辅助服务回收调节成本的煤电价格新机制初步形成。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模式自2024年 1月起实施。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具体预测过程,相关参数选取的依据与合理性,同类似交易是否存在差异。本次评估参考《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号》相关要求测算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评估人员认为追加 1%的规模因素风险报酬率、1%的终端客户依赖因素风险报酬率、1%的所处经营阶段因素风险报酬率是合理的。

本次评估相关预测依据充分,预测参数准确、谨慎,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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