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488,7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801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 9月 26日(星期四)。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及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1、公司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郭伟松、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488,778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7.80元,扣除发行费用4,685,842.2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14,155.5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3月15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109号《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于 2024年 3月 26日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49,180,54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753,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2,427,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2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郭伟松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为:本单位参加此次贵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以及其他需履行的各项承诺,未出现不履行承诺或不完全履行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88,7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801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49户。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 | --- | --- | --- | --- |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本次变动 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53,375 | 2.71% | -4,488,778 | 2,264,597 | 0.9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2,427,170 | 97.29% | 4,488,778 | 246,915,948 | 99.09% | | 三、股份总数 | 249,180,545 | 100.00% | 0 | 249,180,545 | 100.00%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