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而制定。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包括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提议、监事会提议及股东请求等。提案与通知方面,提案内容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各股东。股东会召开与表决程序包括会议地点、网络投票、会议秩序、出席资格验证、主持人职责等。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在会议结束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披露。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并保存十年。因不可抗力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及时公告并报告监管部门。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董事会有权修订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