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二〇二四年九月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或“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如下: 1、坚定发展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建立共享机制: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4、完善激励体系: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七条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以及公司普通员工。
第十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或借贷等财务资助。
第十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
第十四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 36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60个月。
第十八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第四十六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 2、现金及产生的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第五十五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