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金深法意字[2024]第 863号
致: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年 9月 5日公告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24日 14:5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 C座 31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2,430,00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85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203,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434,887,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0%;反对 1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1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