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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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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强邦新材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包括郭良春、郭俊成、林文丰、李长华、郭俊毅、JUN YANG(杨俊),合计实际缴款金额2,300.00万元。2024年2月3日,强邦新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强邦新材专项资管计划已于2024年3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强邦新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不超过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强邦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所律师认为,参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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