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锦龙股份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出具了专业核查意见。广发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与本次交易各方均无关联关系;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已对锦龙股份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锦龙股份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核查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在与锦龙股份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广发证券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专业核查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专业核查意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