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中山证券股权交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2024年6月6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了《中山证券67.78%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确定交易对方,也未签署交易意向性文件,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
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资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