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影响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工作。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管理媒体信息,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通报舆情情况。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包括及时反应、积极回应、客观公正披露事实真相、系统运作组织引导。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为知悉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还需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具体情况处置。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召集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等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