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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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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3年 9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 2023年 9月 23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新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广新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301,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129.6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年 9月 23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内。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广新集团自有资金。

增持计划实施的结果: 截至 2024年 9月 22日,广新集团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广新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301,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129.6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广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66,427,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9%。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广新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广新集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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